在確定判斷客體時,對于涉案專利,除應當根據外觀設計專利的圖片或者照片進行確定外,還應當根據簡要說明中是否寫明請求保護色彩、“平面產品單元圖案兩方連續(xù)或者四方連續(xù)等無限定邊界的情況”(簡稱為不限定邊界)等內容加以確定。

涉案專利有下列六種類型:
(1)單純形狀的外觀設計
單純形狀的外觀設計是指無圖案且未請求保護色彩的產品的形狀設計。
(2)單純圖案的外觀設計
單純圖案的外觀設計是指未請求保護色彩并且不限定邊界的平面產品的圖案設計。
(3)形狀和圖案結合的外觀設計
形狀和圖案結合的外觀設計是指未請求保護色彩的產品的形狀和圖案設計。
(4)形狀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
形狀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是指請求保護色彩的無圖案產品的形狀和色彩設計。
(5)圖案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
圖案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是指請求保護色彩的并且不限定邊界的平面產品的圖案和色彩設計。
(6)形狀、圖案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
形狀、圖案和色彩結合的外觀設計是指請求保護色彩的產品的形狀、圖案和色彩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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