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貝餐廳這次更換門頭,不僅是顏色和文字的改變,更是一次涉及商標、著作權及品牌整體形象的系統(tǒng)性知識產權運作。
‘莜面村’改成了‘我從草原來’"。我從草原來"作為新廣告語,需確認是否已注冊商標以獲得專用權保護。全新的白綠配色、字體等整體造型,若在美學方面具有獨創(chuàng)性,可作為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西貝經(jīng)典的紅白格桌布、牛角椅、明廚亮灶等整體營業(yè)形象,此前已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有一定影響的裝潢"而受保護。此次新裝潢需要時間積累同樣的市場影響和知名度。
北京西貝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曾注冊“天上的草原”商標,內蒙古西貝餐飲集團有限公司也曾注冊“西貝 每天一頭草原牛”商標。


對于企業(yè),尤其是像西貝這樣已有相當市場影響力的品牌,在更新形象時,主動管理知識產權至關重要:
及時確權:盡快為"我從草原來"門頭的新設計申請商標注冊和著作權登記。盡管著作權自創(chuàng)作完成即自動產生,但登記能成為主張權利時的有力憑證。
固定證據(jù):在裝修和經(jīng)營過程中,注意通過公眾號發(fā)布、公證等形式,對新門頭裝潢的實際使用情況和時間點加以固定,為潛在的維權留存證據(jù)。
長遠布局:此次品牌視覺的煥新,顯示了西貝在品牌戰(zhàn)略上的思考。將"草原"概念通過新門頭及"天上的草原"等商標進行強化,有助于形成更鮮明的品牌識別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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