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塔斯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提起訴訟,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公開審理,2026年1月14日一審宣判。法院最終認定“塔詩汀”方構成商標侵權,判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500萬元。
塔斯汀作為快速崛起的“萬店品牌”(截至2025年11月底門店數(shù)達11124家),已成為山寨模仿的重點目標。此次勝訴是其打擊“塔樂汀”等眾多山寨品牌行動中的重要一役。“塔詩汀”的模仿程度非常高,不僅使用相似裝潢和商業(yè)標識,還進行虛假宣傳,聲稱與塔斯汀“同根同源”。更過分的是,他們甚至刻意將門店開在塔斯汀對面或隔壁。這些行為明顯是惡意攀附商譽。

“塔詩汀”的招商手冊,其簽約門店數(shù)量達1300家。法院查明僅2023年,其收取的加盟費就接近400萬元,通過抖音平臺的銷售額超過680萬元。這些數(shù)據(jù)表明侵權規(guī)模相當大。“塔詩汀” 名稱高度近似 “塔斯汀”,門店裝潢、商業(yè)標識像素級模仿,易導致消費者混淆今日頭條。運營方此前因違反《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被廣州市監(jiān)局罰沒 431.2 萬元,侵權主觀惡意明顯。塔斯汀作為快速崛起的“萬店品牌”(截至2025年11月底門店數(shù)達11124家),已成為山寨模仿的重點目標。此次勝訴是其打擊“塔樂汀”等眾多山寨品牌行動中的重要一役。
依據(jù)《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定被告未經許可使用近似商標、實施虛假宣傳,構成雙重侵權。為餐飲連鎖品牌應對“搭便車”式侵權提供維權范本,明確高額賠償?shù)乃痉ㄖС致窂?。這種“搭便車”式侵權是連鎖餐飲品牌的普遍痛點。一些不法經營者通過復制品牌名稱、視覺設計,低成本吸引客流和加盟商,快速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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