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行《專利法》于 1984 年 3 月 12 日正式公布,并于1985 年4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該套專利法至今共進行了四次修改,以實現(xiàn)適應國際規(guī)則、促進改革開放、滿足本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的轉變。
第一次修改是在 1992 年 9 月,增加了藥品、化學物質和食品專利權的授予。
第二次修改是在 2000 年 8 月,按照國際公約修改了與世界貿易組織規(guī)則不相符的規(guī)定。
第三次修改在 2008 年 12 月,是基于中國自身發(fā)展需要進行的完善。
第四次修改是在2020年10月,進一步加強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提高了侵犯專利權的賠償金額以及假冒專利的處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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